什么是“永久中立国”?世界上有多少个“永久中立国”?
什么是“永久中立国”?世界上有多少个“永久中立国”?
永久中立国,是指将永久中立奉为国家政策的国家,永久中立国为根据条约或单方发表的宣言,不论在平时或战时永久奉行中立政策的国家。
在世界近200个国家中,已有7个宣布为永久中立,并得到国际上的普遍承认,它们分别是:瑞士、奥地利、瑞典、芬兰、爱尔兰、哥斯达黎加、土库曼斯坦。另外,还有4个国家是自称的永久中立国,分别是列支敦士登、柬埔寨、梵蒂冈、摩尔多瓦。
永久中立制度起源于19世纪初,世界上首个永久中立国家是瑞士,也有资料显示瑞士是《国际法》中唯一明定的永久中立国。
永久中立国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制度,其注重他国的保证,而不仅仅是他国的义务。永久中立国是一个国际术语,其地位是可以转变的。永久中立不是孤立地存在,是因为许许多多的国家与其发生紧密的联系,才有了永久中立国的存在。
中立的条件和义务
中立条件:主体为国家,地位由国际条约确认;国家主动放弃、限制一些权利(如签订军事同盟条约)。
中立义务:不参加其他国家之间的战争,必须一直保持中立;不得主动发动战争,但是当受到其他国家攻击时,为了保卫本国独立和领土完整,允许进行自卫战以及为此目的而在平时保持军备;不得参加承担进行战争义务的条约,如同盟条约、互助条约等。
不得采取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的行动或承担这方面义务,如让外国建立军事基地、外国军队过境、参与对别国的经济抵制或封锁、不得接受附有损害中立地位的援助。
中立国的利弊
我们发现,永久中立国都是小国,没有大国,甚至连中等国家都没有,这说明永久中立政策只适用于部分小国。
这是因为,大国、特别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负有特殊责任,不能中立;中等国家以及大部分小国可以通过自卫、联盟、集体安全等方式维护自身安全,无须中立。
假定国家是理性行为体,那么有意永久中立的国家一定是判断这么做利大于弊,而利在何处。弊又在何方呢?
就利处而言,永久中立可以使该国避免卷入国际冲突或别国的内部冲突,以免这些冲突殃及自身;可以使该国避免在大国之间选边站队,以免因选边错误而使国家利益受损;可以使该国避免发起战争,从而以一种被动的方式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可以使该国减少军备投入,从而把更多资金投向经济和民生领域;可以使该国避免政治表态、投票等一般性外交义务,从而减少自己的国际责任。
就弊处而言,永久中立减少了一国作为国际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特别是在涉及国际公平、正义和大是大非问题面前保持中立将使该国显得不分是非,缺乏正义感。
另外,永久中立意味着该国丧失了很大一部分的外交主动性。
利弊相较,永久中立对于少数处于特殊历史、现实和地理环境下的小国是有吸力的,但这一制度不可能普及开来。
中立国瑞士的“污点”
对于中立国瑞士再多说一点,二战期间,瑞士不仅向德国出口军火,收购和保管纳粹黄金,而且还可能卷入了纳粹德国对犹太民族的迫害。
报告显示,二战爆发不久,瑞士就向德国提供了1.5亿瑞士法郎贷款。瑞士向德国出口电力,让德国工厂保持生产,直至1945年德国败局已定时才停止。意大利也从同瑞士的经贸关系中获益。
德意志帝国银行90%的黄金交易都通过瑞士银行进行,德国换得大量外汇,用于购买战争物资。
不仅如此,瑞士银行还侵吞犹太人的财产,充当纳粹德国的金库。
瑞士在这一过程中,自然也捞到不少好处,充实了自己的金库,瑞士博物馆也乘机充实了收藏品。
虽然存在一些不光彩的历史,但这并不是二战时期瑞士中立的全部,瑞士也曾向其他交战国公众提供过大量无私的援助。据估计,30万难民和移民获得了瑞士的临时或永久庇护。
战时瑞士不只为德国生产军火,也为盟国生产。1940年,盟国在瑞士的军事订货几乎与瑞士的生产能力持平。
尽管瑞士的这些做法有点偏离中立立场,但总体上它仍不失为一个中立国。